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现就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内容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二、申报条件
(一)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4年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者须在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二)国资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4、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6、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计划。
7、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
(一)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
1、个人申请(2月20日—3月20日)
申请人仔细阅读《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认真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须在3月20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2、设站单位审核(3月21日—3月27日)
学校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科研诚信复核(3月27日—3月28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4、专家评审(4月—5月)
博新计划通过两轮专家评审(4月通讯评审,5月会议评审)确定获选人员。会议评审后进行公示并公布获选结果。
(二)国资计划B、C档
1、个人申请(2月20日—4月30日)
申请人仔细阅读《国资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设站单位审核推荐(5月6日—5月16日)
学校将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组织校内评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限定名额予以择优推荐。
3、科研诚信复核(5月19日—5月23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4、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6月)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具体操作见上述申报程序。
2、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3、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博新计划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4、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届时本次申报所填内容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之一。获选人员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流动站做好“国资计划A、B、C档”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和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
2、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了解项目申请及评审要求,努力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3、请各流动站于2025年4月30日下班前将2025年度国资计划校内评审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系统填报后导出,A4双面打印)以及科研成果材料册汇总后提交至院博办,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bsh@ccz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士及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519-86330135,邮箱:bsh@cczu.edu.cn,地址:文正楼602。
院士及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