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各学院(流动站)、博士后: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要求,通知相关工作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5年4月-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8月开展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工作,10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总决赛。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四)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4月2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另行通知);

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流动站)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通知(点击跳转)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和博士后参赛,做到应报尽报,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docx

          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docx

 

院士及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25年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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