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后在站管理,不断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现就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6年10月31日进站满一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全职博士后与企业博士后。
二、考核依据
依据《常州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常大〔2024〕12号)及签订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等。
三、考核要求
1.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后需已完成开题工作,并按研究计划开展了阶段性科研工作。
2.设站学院应组织3-5名专家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评议,确定博士后考核等级并签署考核意见。其中企业博士后的考核由设站学院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组织。中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四、工作安排
1.博士后应对进站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如实填写《常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附件1、2)、《博士后中期考核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经合作导师审核签字后,将《考核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交至设站学院,《业绩情况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
2.设站学院审核考核材料,组织开展考核评价,确定考核等级,由设站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设站学院于2026年9月9日前将《考核表》及证明材料、《博士后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交至人事处(文正楼602),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bsh@cczu.edu.cn。
五、相关说明
1.博士后中期考核合格,按原协议继续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给予3个月缓冲期,到期仍无法达到考核要求者,予以退站处理。
2.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中论文请提供首页及查新报告;著作提供首页、目录页及版权页;科研项目、专利、获奖等提供立项通知或证书等。
3.博士后开题后期不再专门通知,博士后须填写《常州大学博士后研究计划开题报告》,通过开题后由设站学院提交《开题报告》原件1份至人事处备案。请各设站学院按照进站3个月内须完成开题的要求,结合博士后进站时间节点自行组织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韩老师,0519-86330135,邮箱:bsh@cczu.edu.cn,科教城校区文正楼602。
人事处
2026年9月1日
